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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朝芳, 海南海口人,1986年毕业于海南大学法学院,毕业后分配到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任职,1993年考取律师职业资格,2004年完成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学业,2004年3月开始转行到律师所执业,现任颖川所副主任,2005年受邀为海口市第一看守所司法监督员。现受聘于海南大学法学院实习生指导教师。 王朝芳律师在法院任职十八载,曾在刑事、行政审判和民、商事审判等领域精心耕耘,擅长民商事(税务法律)、行政、刑事等各类颖难案件的诉讼和非诉法律事务。执业后办理数百宗各类案件,其中有四人次被判无罪或免于刑事处分。对公司法、房地产法律事务有研究,有良好的社会关系,在业界有极好口啤,深受当事人欢迎。 |